不過,在實務案例中,如果只是單純在境外平台進行小額投注,且沒有參與經營、抽成或拉人行為,多數情況下會以較輕的處分處理,例如罰金或緩起訴,但如果情況進一步涉及代理、收款、分潤,甚至幫忙推廣平台,那性質就會完全不同,很可能被認定為加重博弈罪,刑責也會明顯提高。
另外一個近年很明顯的趨勢,是政府對於網路博弈的查緝力道越來越強,特別是以下幾種族群,被列入調查的機率會比較高:
線上娛樂城代理或推廣者
負責收款或轉帳的金流人員
長期或高額投注玩家
有拉人加入或分享連結的使用者
警方在偵辦時,通常會往「組織性犯罪」或「幫助犯」方向去認定,所以即使你只是玩家,也有可能被納入調查範圍。